一、监测情况
(1)监测范围
中心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。按现有点位洞子口(水五厂)、郫县三道堰(水六厂)和郫县徐堰河饮用水源地(水七厂)执行。
(2)监测指标
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的基本项目(23项,COD除外)、补充项目(5项)、优选特定项目(33项)及取水量,共62项。每年按照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。
(3)质量保证
按照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》(HJ/T 91-2002)及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》(第二版)有关要求执行。
二、评价标准与方法
评价标准按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表1中Ⅲ类标准和表2、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执行。以江河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的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,总氮不纳入评价。
评价方法按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(试行)》(环办〔2011〕22号)执行。
三、评价结果
2019年1季度成都市市政府所在地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,达标率为100%。
四、各水源地有关情况
成都市中心城区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情况如下表
地级 城市 |
水源地名称 | 水源地本季度取水量(万吨) |
水量达标率 (%) |
主要污染指标 |
成都市 | 洞子口(水五厂) | 308.27 | 100 | / |
郫县三道堰(水六厂) | 12482.29 | 100 | / | |
郫县唐昌(水七厂) | 8582.49 | 100 | / |